近日,自治区教育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的通知》(桂教办[2023]12号),经过自主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我校为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这是我校近年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取得的又一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进入新阶段。
学校对此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的申报非常重视,学校党委书记谢云、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国红挂帅指导,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副校长蒋百平靠前指挥,统筹学校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典型经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果,凝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结合学校商科专业特色,统筹规划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反复打磨申报书和支撑材料。最终学校成功入选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将创新创业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打造“职业底色、创业本色、国际特色”的商科创新创业人才。我校将以此次获得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为抓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打造“赛-课一体、实践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更多敢创会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自治区教育办公室印发文件,公布我校获自治区级创新创业
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撰稿|蒙思秀
责编|刘海新
审核|罗兰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