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印发《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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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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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印发

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2024〕36

创新创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现将《创新创业学院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29日



创新创业学院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第二条 集体备课应做到“三定”(定时间、地点、中心发言人)。个人钻研与集体研究相结合,共同解决教法、教材疑难,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第三条 实行主备课人制度。每学期由一位教师作为主备课人,在备课会上,对照课程标准,就本学期授课内容提出设想,其他教师提出建议,然后形成具体教案。

第四条 每位教师要重视二次备课这个环节。在上课之前,对通过集体备课形成的教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处理。

第五条 要做到超前备课,每次集体备课活动时,要对当学期授课情况进行小结。

第六条 每次备课(教研)活动,要考勤签名,将备课记录存档备查。

   第七条 主要安排

  (一)安排好教研公开课,组织好听评课活动,交流听课学习情况。

  (二)对照教学计划,商量并确定本学期教学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活动。

  (三)重点讨论本次备课内容,共同修订好课程标准和教案等资料。

  (四)相关练习、作业的安排与评分办法。

  (五)推荐或学习有关报刊上的教改文章,周知教研活动、课程改革、考试方面的重要信息。

  (六)优秀论文、典型案例、教学改革成果等交流展览。

   第八条 具体要求

  (一)每次活动,必须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大家都能准时参加备课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情,以免分心,影响备课效果。

  (二)主备课人要将课程标准和教案资料,周知大家,然后由主备课人主讲,大家讨论,修改、调整、增删,并考虑到不同专业的情况。

  (三)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师介绍自己教学或者学生学习的情况,总结成功做法,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推荐报刊文章等。

   第九条 备课流程

回顾总结教学情况—讨论和修改课程标准和教案—作业练习及要求—本学期相关教研活动—填写备课活动表格(详见附件)并上交。




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备课(教研)活动记录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与人员


活动目的





活动内容



后续安排


记录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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