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开放学校健身房,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学校健身房的学生、教职工及工作人员。
第二条 健身房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18:00-21:00,周六和周日9:00-12:00;15:00-18:00,周五和节假日闭馆维修保养。
第三条 进入健身房需换上干净软底鞋或运动鞋,穿着运动服装,严禁穿皮鞋、高跟鞋者入内。
第四条 进入健身房前,需确保身体健康,方可参加健身活动,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请勿从事剧烈运动。
第五条 进入健身房需自觉遵守健身房规章制度,自行保管私人贵重物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 在使用健身器材前,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应按照器材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材,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玩弄器材。
第七条 发现健身器材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健身活动中,应循序渐进,避免过度运动;在使用健身器材后,及时将器材归位,保持健身区域整洁。
第九条 进入健身房后,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吸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互帮互助,营造良好的健身氛围。
第十条 违反本制度,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禁止进入健身房等处理。因违规使用健身器材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