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2022〕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全面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根据现行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教学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
二、考评方式
(一)学生评教
登录数字校园页面,点击首页“质量测评(移动端)”→“学生评价”
(二)教师教学工作考评
登录OA办公系统,点击“教学教务管理”→“教学工作考评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三、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评教:2022年12月14日-12月25日
1.课程核对:2022年12月14日-12月18日
2.学生评教: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
全体在校生均需参加网上评教。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学期需参评课程的电子版于12月19日前反馈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李若溪OA邮箱,并积极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评教。
(二)教师自评: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1日
全体参评教师在系统中填写《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表》,并向课程所属单位提交相关加分佐证材料。
(三)部门考评: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13日
1.成立考评小组: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工作,并请将考评小组名单于2023年1月6日前报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李若溪备案。
2.审核汇总材料:各考评小组接收教师提交的考评相关表格及佐证材料,在系统中审核并提交《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表》《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结果汇总表》。
3.提交纸质材料: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考评表》《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李若溪。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教师工作考评相关环节的开展。参评率较低无法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将对后续教师考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教工作。
(二)学生评教分数以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反馈的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评教分数为准。
(三)各开课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专任教师以及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行政兼课教师进行考评。在两个以上开课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其主要授课课程或专业归属选择参评单位。
(四)教师自评是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提醒教师按时参加考评工作,逾期系统关闭不予补评。
(五)学期内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其教师工作考评等级按相关规定确定。
(六)考评结果的应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李若溪,联系电话:0771-3392115、15994484509。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