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2023〕1号
校内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攻坚之年。为评估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确保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第一阶段:部门自查(3月1日—4月20日)
1.自查内容
(1)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
各牵头单位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关键目标及专项计划分工表、目标任务分工表等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21年-2022年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情况以及2023年-2025年目标任务布置情况。
(2)学校“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任务落实情况
各牵头单位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专项规划发布以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2.撰写中期检查报告
中期检查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2021年-2022年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
3.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中期检查报告通过OA邮件提交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冷璐辰。
(二)第二阶段:召开中期检查会议(4月下旬)
中期检查会议预计于4月下旬召开,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汇报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事项
(一)学校“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是支撑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的有力手段,请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提高责任意识,确保中期检查工作如期完成。
(二)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关键目标及专项计划分工表、目标任务分工表详见《关于发布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桂商职院教质【2022】5号)。
(三)学校“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共有9个,具体详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桂商职院教质【2021】3号)。
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冷璐辰,3392115。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