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1年11月24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其根据24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1年第377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手锯用高速钢锯条(南共市税号为8202.91.00和8202.99.90)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征收0.46美元/件反倾销税的最终措施。
上述措施于2011年9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文章链接:http://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Detail/ckys?articleId=91962&id=53d8a6e26096f8a60160974ac8dd02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