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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华未上釉瓷砖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件系列3)

作者: 时间:2024-08-13 点击数: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8月7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69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未上釉地砖和面砖(西班牙语:placas y baldosas de gres fino "porcellanato" y "porcelana", sin barnizar ni esmaltar, para pavimentación o revestimiento)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第12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7%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6907.21.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011年7月27日,阿根廷原经济和财政部发布第470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未上釉地砖和面砖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月29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开始征收27.7%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18年1月22日,阿根廷对该案进行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8年11月28日,阿根廷原生产和劳工部发布第124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将征税期限延长了五年。2023年2月15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文璐 编译;赵广霞 校对)

原文: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0000-404999/402537/norma.htm

(文章摘自: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Detail/ckys?articleId=181409&id=53d8a6e291067c7b019130b667170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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