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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

作者: 时间:2023-06-25 点击数: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原审 - 立案

【立案/裁决时间】:2018-06-04
【案件类型】:反倾销
【被诉国/地区】:中国
【申诉国/地区】:澳大利亚
【倾销/损害调查期】: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自2014年1月1日起。
【涉案产品HS编码】:8544.49.20.41
【涉案产品(中文)】:聚氯乙烯扁平电缆
【涉案产品(外文)】:PVC Flat Electrical Cables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原审 - 初裁

【时间】:2019-01-04
【结果】:决定对2019年1月7日起(包括当日)在澳大利亚海关报关的涉案产品以7.2~33.2%从价税征收保证金,作为临时反倾销税。

原审 - 终裁

【时间】:2019-05-14
【结果】:裁定对中国涉案产企业反倾销幅度为6.6%-22.0%。

新出口商复审 - 立案

【时间】:2019-11-27
【复审调查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新出口商复审 - 终裁

【时间】:2020-04-08
【结果】:2019年12月2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NO.2019/154公告称,应新出口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通线缆(Hebei Huatong Wires and Cables Group Co., Ltd)于2019年11月27提交的申请,启动新出口商反倾销反补贴立案申请。2020年4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NO.2020/026,作出新出口商反倾销终裁,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通线缆的反倾销幅度33.2%保持不变。

日落/期终复审 - 立案

【时间】:2023-06-09

【复审调查期】:本案的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文章转载自:http://cacs.mofcom.gov.cn/cacscms/case/ckys?nodeId=53d8a6e2712f8f9f017158ee24830fe0#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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