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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出环氧树脂反补贴初裁(案件系列2)

作者: 时间:2024-11-21 点击数:

20249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环氧树脂(Epoxy Resins)作出反补贴初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应诉,初步裁定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 Sanmu Group Co., Ltd.)、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Shandong Bluestar Dongda Chemical)和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108.64%,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55%113.83%,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0.74%(微量)-0.89%(微量)、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32%3.32%。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121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07.30.0000项下产品。

20244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环氧树脂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泰国的环氧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trade.gov/ec-cvd-prelim-determinations-epoxy-resins-china-india-korea-and-taiwan


(文章转载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http://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Detail/ckys?articleId=181754&id=53d8a9ed91067ccc0191df17988d10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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