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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进口高密度聚乙烯颗粒保障措施案件(案件系列2)

作者: 时间:2025-07-27 点击数: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0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于2022年10月12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菲律宾贸工部对高密度聚乙烯颗粒(High-Density Polyethylene pellets and granules, HDPE)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为1338菲律宾比索/公吨,第二年为1271菲律宾比索/公吨,第三年为1208菲律宾比索/公吨。措施有效期自菲律宾海关局颁布海关备忘录令之日起,或菲律宾贸工部部长令(2022年9月30日签署)在两份全国性报纸上发布15天后生效(2022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实施以日期早的为准。本案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AHTN 2017)为3901.20.00。

2020年9月4日,应菲律宾国内企业JG Summit Petrochemical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菲律宾对进口高密度聚乙烯颗粒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1年9月17日,菲律宾贸工部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PHL14S1.pdf&Open=True

(文章摘自: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Detail/ckys?articleId=174663&id=53d8a9ed826bf554018408e0add51a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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