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桂组通字〔2016〕141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广西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党高工组〔2017〕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6月起全面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所有党员,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可以吸收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群众代表等参加,由基层党组织统筹,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
二、时间安排
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并报所属党总支和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活动形式
党员活动日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技能比赛、实践锻炼、走访调研、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帮助党员加强党性锻炼。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党委组织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和党委宣传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相关要求,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活动日”的重要内容,党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3.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交心谈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可结合实际灵活开展民主议事、党务公开、谈心谈话、实践锻炼、服务群众、走访调研、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最佳党日、最佳党课、最佳实践活动、最佳岗位能手”活动,提升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效果;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三亮三比”活动,大力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提升素质、创先争优、服务群众;开展“争做教书育人标兵、争当师德师风楷模”活动,引导教师党员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守职业道德,示范引领广大教师严谨治学、专注科研、潜心育人。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专业或学术带头人、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7.组织党员按时缴纳党费。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五、具体要求
1.“党员活动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支部要认真制定计划,保证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活动。党员活动日要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实效明显的党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2.党员活动日要突出政治性,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史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帮助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3.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等活动。
4.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活动日要做到有主题、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务求实效。党支部要收集整理活动计划、活动内容、活动考勤、活动记录、活动图片等材料,确保档案规范齐备。
5.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规范有序、不走过场。学院党委不定期开展督促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中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