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桂教思政[2023]20号),我校成功入选第二批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A类建设单位。

我校入选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A类建设单位文件
据悉,经过前期学校自主申报、自治区教育厅专家组对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验,全区最终共有15所高校入选第二批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A类建设单位,5所高校入选B类建设单位。我校被评为A类建设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对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大学生人文关怀以及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四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心理育人格局。同时,不断深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扎实推动心理育人工作落到实处,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1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入选“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骨干教师;我校师生在全区高校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等。
我校教师获批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一期支持对象

我校师生在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大赛中获奖
下一步,我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建设,在体制机制、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危机干预等方面持续规范,挖掘和形成学校特色与成果,切实将心理育人工作作为服务学生,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
一审一校:孟玉
二审二校:鄂诚湘
三审三校:樊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