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是学院的二级机构管理部门,下设四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资产管理科、采购科。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学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秉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高职院校财资管理新思路,坚持“效率、服务、廉洁、和谐”的理念,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预决算管理
(一)负责财务预决算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负责组织学院预算编制与上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决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与指导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五)负责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监督、考核学院内部预算执行情况工作
二、资金管理
(一)负责学院资金管理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负责组织财政性预算资金的落实、使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非财政性预算资金的筹集、落实、统筹、分配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外投融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院流动资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院其它资金调配工作
(七)组织学院出纳管理工作
三、收费管理
(一)负责学院收费管理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组织学院各类收费项目(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成人教育学生学杂费、社会服务项目收入等费用)及标准报批工作
(三)负责一卡通充值、结算工作
(四)负责学生欠费信息公布、催缴工作
(五)负责学院负债信息公布、催缴工作
(六)组织校内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等资金收缴管理工作
(七)组织各类缴费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八)组织接受物价部门年审、检查工作
四、会计核算管理
(一)负责会计核算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组织各类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工作
(三)组织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工作
(四)组织对个人及家庭补助等各类资金核算工作
(五)组织基建、科研、教改、实训基地、学生资助、社会服务等专项经费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六)组织一卡通中心会计核算工作
(七)组织办理全日制学生学杂费的退费、欠费等核算工作
(八)组织学院货币资金、账务核算管理工作
(九)组织学院各类往来账的清理工作
(十)组织学院财务收支年终对账、结转工作
(十一)组织学院各项税务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财务核算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五、财务风险控制
(一)负责财务风险控制的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的预警、防范以及管控机制
(三)组织学院预算、收支、货币资金、对外合作资金投资、大型基建、采购、招投标及国有资产流失等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其他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六、财务信息管理
(一)负责学院财务信息填报工作
(二)负责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三)负责提供内外相关部门需求的学院财务数据
(四)负责财务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七、财务档案日常管理
(一)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组织收费票据、会计凭证、报表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三)负责重要财务档案的移交与归档工作
八、采购与招标管理
(一)负责采购与招标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组织学院采购计划编制、报批管理工作
(三)组织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非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备选库建设工作
(五)组织学院采购专家库建设工作
(六)负责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定与上报工作
(七)负责非政府招标文件制订与上报工作
(八)负责政府采购过程实施管理工作
(九)负责非政府采购过程实施管理工作
(十)组织招标项目执行进度的跟踪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和合同履约工作
(十二)负责招标采购文件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采购与招标系统建设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采购与招标数据收集、分析、发布与上报工作
九、公共房屋服务
(一)负责校园公共房屋相关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负责学院公共房屋的登记及调配工作
(三)负责学院外聘教师、临时接待人员等人员的临时住宿安排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院公共房屋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资产管理
(一)负责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收集、研判与宣贯工作
(二)负责学院资产规划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行政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制定与实施工作
(四)负责校园土地、房屋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的建卡、建账、登记及处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资产内部使用、调配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工作
(七)负责校园商家规划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外经营性资源的整合、升级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园商家租金的催缴工作
(十)负责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
(十一)负责资产系统建设维护、资产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一、 完成上级部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