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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


    人文教育学院是在副校长领导下,进行教学、教研活动的教学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本部教师制定本部的教学发展规划,负责落实本学院各项教学改革的措施。

    二、具体负责实施全院公共基础课程体育、人文艺术等相关课程的教学、教研等工作;负责本学院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三、根据学校教学发展规划,及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四、健全本学院的教育、教学档案;负责本学院教师部分业务档案的管理。

    五、在做好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同时,协助督导办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督导。

    六、负责制定本学院教师进修与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聘请外聘教师,并对外聘教师的业务进行考核。

    七、负责组织本学院教师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活动,配合教务处督查实践教学环节,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工作。

    八、负责填报本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表,负责本学院教师调、停课工作。

    九、负责本学院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及综合评定工作;向学校提出本学院教职工调进、调出的业务考核意见;对本学院教职工的使用、晋升、晋级、奖惩、聘用、进修培训及职称评定提出意见及建议。

    十、负责本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本学院非统考课程的教务工作,接受教务处的非统考课程的教务督查。

    十一、负责本学院的教考分离的试题库建设和质量审核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统考课程的试题库建设工作。

    十二、协助教务处进行教材建设、教材评优和教材计划等工作。

    十三、协助教务处做好本学院教师教学管理效果、业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十四、协助学校展示教学科研等成果的工作;做好本学院教师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与指导学生开展与我部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

    十六、负责保管和使用好本学院的印章;做好保密、档案、统计等基础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工作和任务。

     

     

      人文教育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一、领导本学院的全面工作,组织制订本学院教学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二、协同党支部对本学院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

       三、指导各教研室拟订各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四、对本学院各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不定期地组织本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五、负责提出本学院各教研室的主任和秘书人选,并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

       六、负责审核各教研室选用的课本,报教务处订购;并审定考试题,送教务处备案。

       七、组织本学院教师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质量。

       八、制订本学院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安排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和考察学习活动;搞好教师队伍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本学院教师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工作。

       九、对要求调人本学院任教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拟用意见。

       十、提出本学院教师的科研任务,并督促完成,以科研促进教学。

       十一、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关心本学院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协调各方面关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十二、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 学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人文教育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一、理论学习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坚持理论联部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同个人的的思想实际,教学实际,科研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3、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理论知识,把思想品质和道德行为统一焉,使自己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活动。

       二、教学工作

       1、钻研,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结构。

       2、认真备课,多方收集、充实教学资料,完善教案。

       3、严格遵守教师讲课纪律,用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观点统帅教师言行,坚持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不允许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不加分析地传播一些错误观点。

       4、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科学组织课堂教学,讲透重点难点,启发,引导学生理解基本原理、知识。努力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适当运用电化教学手段和组织课堂讨论等方式,增强教学效果。

       5、注意课堂形象,庄重大方,朴实自然,举止文明得体。提倡课堂文明用语,不允许辱骂,丑化,讥讽学生。

       6、遵守上课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擅自提前下课。

       7、完成教学常规工作,从备课、写教案、提供教学参考书目、布置作业或思考题到拟出学期中、学期末的考试、考查试卷题、评定成绩及随后的评价意见等,都应努力做到一丝不苟、认真周全。

       三、科研工作

       1、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推动教学工作的进步。

       2、每个教师每学年应写出1—2篇论文。

       3、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研交流、学术活动,取长补短、推动教学和科研的深入发展。

       4、及时收存科研成果及有关资料,认真填报科研成果有关表格。

       四、社会活动

       1、应主动、积极地参加学校的政治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成为骨干和表率。

       2、关心学校公共服务工作,尽力帮助有困难的同事,加强团结互助。

       3、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而负责任地做好本学院的各项工作。

       4、抽出时间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尽力尽责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5、热情承担对学生的课外活动的辅导任务。

       6、积极支持并参与工会活动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人文教育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一、 根据学院领导的安排,负责编制本学院教师排课计划表,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定。

       二、负责起草本学院的各项通知、申请等文件。

       三、负责登记本学院教师工作量和政治,业务学习、考勤。

       四、了解本学院教学情况和教学评估,教学质量检查,教学实习等教学活动进展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外联与内联等综合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学院文件、资料、教师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立卷归档及教学手段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学院公文的呈报、送印、资料汇编装订和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七、负责本学院会议的通知、记录;负责大事记、统计和通讯报导工作;负责本学院的印信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外聘教师的聘请和接待工作。

       九、协助各教研室做好各项工作。

       十、负责本学院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开水供应工作。

      十一、做好本学院办公室的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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