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规定》以及学校教育工作计划的精神,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抓好教材选定、个人与集体备课工作。组织安排并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训练和进修工作。鼓励与支持教师教学、训练的改革工作,积极推广优秀教学和训练的经验。
三、组织开展校内、外教师互相听课和交流教学经验的活动,取长补短,提高体育教学水平。组织开展体育课观摩课活动,课后组织评议,总结经验,提出存在问题。
四、要活跃学术气氛,发扬学术民主,结合教学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题讨论。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讲座或作科研报告,或采取“走出去”的办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根据《大学生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负责汇总学生各项体育成绩,并按照《大学生合格标准》评定等级,记入《大学生合格标准登记卡》。
六、认真组织和开展学生早操、课间操和各班课外体育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运动训练和竞赛,组织好院内外各项竞赛工作。
七、贯彻体卫结合的原则,协同学院医务所定期检查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身体素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掌握学生健康变化状况。
八、坚持勤俭办体育的方针,做好学院体育场馆以及体育设备、器材的维修、购置、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搞好学校体育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认识。要关心体育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共同开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十、做好保密、档案、统计等基础工作。
十一、做好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