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要求,为有序组织开展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职教高考)工作,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4145012379
2.学校名称: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5.学校地址:
南宁市大学路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邮政编码:530007
南宁市东盟校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9号,邮政编码:530105
6.学校网址:https://www.gxibvc.edu.cn
7.招生网站:https://zsxx.gxibvc.edu.cn
8.咨询电话:0771-3241618/0771-3220395
9.传真:0771-3241618
10.监督电话:0771-3241689
11.学校简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学校行政主管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教育教学业务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管理。学校2023年入选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国际合作卓越高等职业学校”、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大学路、东盟和明秀三个校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5000余人,占地总面积1200余亩,校园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教学实训用房25.42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版藏书134.93万册,电子图书近76.14万册;教学用计算机91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言实验室座位1.49万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9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广西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1个,建有校内实训基地95个,校外实训基地139个。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相关业务工作的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职教高考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职教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统筹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七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6年职教高考,且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中考试报名条件的单招考试普通考生、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以及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报考不同计划类型、不同专业大类的考生,按照第四章相关报考条件、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进行报考。报考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若其专业属于交通运输大类、旅游大类或教育与体育大类的,其公共基础课应根据专业特点选考数学或英语。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旅游、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列表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 |
所属专业大类 |
选考科目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3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500304 |
3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空中乘务 |
500405 |
3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商务英语 |
570201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应用英语 |
570202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应用泰语 |
570214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应用越南语 |
570215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570312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旅游管理 |
540101 |
3年 |
旅游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3年 |
旅游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540111 |
3年 |
旅游大类 |
数学或英语 |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职教高考按分类招生(详见附表)。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xx.gxibvc.edu.cn)及招生考试院相关网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为准。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计划类型 |
学制 |
所属专业大类 |
招生考试类型 |
1 |
国际贸易学院 |
国际商务 |
5305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530503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4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5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6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现代文秘 |
5904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7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医药卫生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8 |
商务英语 |
5702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9 |
应用英语 |
5702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0 |
应用泰语 |
570214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1 |
应用越南语 |
570215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2 |
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3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5301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4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5303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5 |
大数据与审计 |
530303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6 |
现代流通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7 |
商务管理 |
530603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8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5306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19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0 |
市场营销 |
530605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2 |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560213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新闻传播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3 |
文化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5401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旅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旅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5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54011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旅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6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7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500304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8 |
空中乘务 |
500405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29 |
人工智能学院 |
软件技术 |
510203 |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0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1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3 |
金融经济学院 |
国际金融 |
530207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4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30201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5 |
金融科技应用 |
530202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6 |
数字艺术学院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7 |
产品艺术设计 |
550104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39 |
创新创业学院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530604 |
单招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3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第四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所有报名考生须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职教高考,并取得相应考试成绩。
第十条 学校职教高考的招生类型
(一)对口考试的招生类型
类型一: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以下简称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类型二: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类型三: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二)单招考试的招生类型
类型四: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第十一条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职教高考与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同时报名,具体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的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进入“2026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后选择“广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入口参加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在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核验时间内,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站进行现场核验。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3.符合当年的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4.对口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专科层次: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②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外来人员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报考专科层次。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对口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单招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2)2014年以来(含2014年)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参照实施)3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报名时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②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外来人员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单招考试(含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资格初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对有关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等进行全面核查,并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材料至少保留至2026年8月31日。技工院校考生报名资格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其他普通考生报名资格由自治区教育厅复核。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名参加我区职教高考同时又在其他省份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情况,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名,报名类型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普通考生类型须于2026年2月28日前确定,免试考生类型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确定。具有免试资格考生可在多种符合条件的类型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型报名。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毕业专业名称和考试科目,如有差错,须在报名期限内向报名站提交更改申请。自2026年起,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再允许参加对口考试。
2.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身份,不能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不得在多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在区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未在就读地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应包含考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选择报名类型“对口专科免试考生”的,须选填奖项类别并上传清晰的获奖证书照片;选择报名类型“单招考试免试考生”的,须选填“取得与岗位相关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并上传清晰的奖励或等级、资格证书照片。
4.参加对口考试的考生,报名前务必核实中职就读专业归属的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如有疑问可联系本人所在中职毕业学校进行核实。
5.残疾考生如需申请合理便利,须于报名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勾选申请的合理便利,并上传本人的第二代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交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核验。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事项按桂财税函〔2025〕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
2026年职教高考体检与普通高考体检同时进行,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安排。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1.对口考试考生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
(2)公共基础课: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考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各专业大类考生,其公共基础课可在数学与英语中任选一门。
(3)专业基础综合课: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特点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不考专业基础综合课。
(4)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其所属的职业教育专业大类为交通运输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的,还应根据专业特点选考数学或英语。
2.单招考试考生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公共基础课: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数,每门满分100分。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参加高二学年上学期(2024年下半年)首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该次考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为首考合格线。2026年应届毕业生首考合格的,以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参加首考的,须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以相应科目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取得合格成绩的,均以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区外转入的2026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如已参加了我区2024年下半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则以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如其已参加区外学业水平考试或其他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则以我区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
(3)职业适应性测试:结合普通高中学业实际,不区分专业类别,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设的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课程进行合卷测试。满分30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2026年3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地市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于3月17日至3月21日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序号 |
时 间 |
科 目 |
分 值 |
1 |
3月21日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
100分 |
2 |
下午 |
13:00—15:00 |
数学 |
100分 |
3 |
下午 |
16:00—18:00 |
英语 |
100分 |
4 |
3月22日 |
上午 |
9:00—11:00 |
专业基础综合课 |
300分 |
5 |
下午 |
14:30—17: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00分 |
(三)考试大纲与说明
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广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大纲与说明(2026年版)》为准。
(四)考点设置
全区各市、县均设置考区,考点设置在本市、县有标准化考场的中学、属地高校或承担普通高考考点工作的中职学校。考点、考场由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高校负责组织考试。在校考生安排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免试与加分政策
(一)免试条件
1.对口考试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考生,在毕业当年报考本科或专科层次时根据需要安排免试计划录取,且可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但为便于排序投档须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时须对应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的专业大类),不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的作缺考处理,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①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
②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获争夺赛金奖(含原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的;
④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的。
(2)符合报考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考生,在毕业当年报考专科层次时根据需要安排免试计划录取,且可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但为便于排序投档须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对应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的专业大类),不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的作缺考处理,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①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获争夺赛铜奖(含原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的;
③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赛区选拔赛获金奖且在项目团队中排名前5的。
2.单招考试考生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报考专科层次时根据需要安排免试计划录取,且可免公共基础课考试,但为便于排序投档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作缺考处理,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变更免试条件的,按照变化变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二)加分政策
职教高考参照普通高考加分政策,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桂教规范〔2020〕3号)为基本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一定分值。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变更加分政策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公布。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免试、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选择免试类型的考生如相关材料不齐全,可在报名后至2026年3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补充证明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核
免试、加分资格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台办等部门按职能归口复核。
审核通过的免试、加分考生名单及其条件情况,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网上公示。
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的报名资格、获奖情况、立功情况、获得荣誉、加分情况等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由自治区教育厅根据职能归口部门的复核结果依法依规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第十五条 公布成绩、分数线
2026年4月上旬,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成绩。公布成绩后,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按专科层次,分别划定对口考试、单招考试各类录取计划(免试计划除外)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 填报志愿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认真查阅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要求,统一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志愿设置
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每个层次共设置4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大类内不同专业,作为不同专业志愿分别填报,实施“院校+专业”模式。
(二)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6年广西职教高考信息管理系统(名称暂定)”填报志愿。
报考专科层次的对口考试考生仅能填报专科层次志愿。
(三)填报要求
对口考试专科层次的技能类录取方式专业志愿填报必须符合考生所对应的专业大类,综合类录取方式专业志愿可以跨专业大类填报,但所有专业志愿须在同一专业大类。
单招考试考生仅能填报专科层次志愿。单招考试的专业志愿可以跨专业大类填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投档规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报名身份、选考科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等,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对口专科层次按“对口专科免试计划”和“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依次向招生院校投档。
单招考试为专科层次,按“单招免试计划”“单招普通计划”依次向招生院校投档。
各招生院校对于未完成使用的免试计划,可以在录取时调至普通计划使用。
第十八条 排序规则
1.获得对口考试免试资格考生
(一)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以下顺序排序:①世界级获奖,②国家级一等奖(或金牌、金奖),③国家级银牌,④国家级铜牌,⑤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⑥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优胜奖),⑦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牌、金奖),⑧自治区级银牌,⑨自治区级铜牌。
(二)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等级排序。
(三)当考生上述排序相同时,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公共基础课总成绩,②语文科成绩,③数学科成绩,④英语科成绩。
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的不同,只有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成绩。
2.其他对口考试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公共基础课总成绩,③专业基础综合课总成绩,④语文科成绩,⑤数学科成绩,⑥英语科成绩,⑦专业基础课1成绩,⑧专业基础课2成绩,⑨专业基础课3成绩。
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的不同,只有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成绩,综合类录取方式考生无专业基础综合课成绩。
3.获得单招考试免试资格考生
(1)按以下顺序排序:①国家级表彰奖励,②省部级表彰奖励,③市级表彰奖励,④县级表彰奖励,⑤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2)当考生所获奖励级别相同时,按等级排序。
(3)当考生上述排序相同时,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②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成绩,③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成绩,④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成绩。
4.其他单招考试考生
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之和,③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④语文科成绩,⑤数学科成绩,⑥外语科成绩,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成绩,⑧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成绩,⑨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职教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我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已被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在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招生考试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填报方式、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有身高、视力等招生要求。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条件如下:
1.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2.身高要求:女生 160-175cm;男生:170-185cm。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 型)表上不低于 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4.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等。
5.家庭背景:学生及学生父母无犯罪记录。
6.入学后由学校联合航空服务企业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转读文化与旅游学院同类型招生口径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录取工作结束后约一周内(以实际工作结束时间为准),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6年12月30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事项按桂财税函〔2025〕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报名须知,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
学校全日制专科专业均实行学年制收费。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住宿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
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年/生) |
1 |
国际商务 |
元/年/生 |
6500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元/年/生 |
6400 |
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元/年/生 |
6500 |
4 |
电子商务 |
元/年/生 |
6800 |
5 |
跨境电子商务 |
元/年/生 |
6500 |
6 |
现代文秘 |
元/年/生 |
5600 |
7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元/年/生 |
6500 |
8 |
商务英语 |
元/年/生 |
6500 |
9 |
应用英语 |
元/年/生 |
6000 |
10 |
应用泰语 |
元/年/生 |
5600 |
11 |
应用越南语 |
元/年/生 |
5600 |
12 |
大数据与会计 |
元/年/生 |
6500 |
13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元/年/生 |
6500 |
14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元/年/生 |
6500 |
15 |
大数据与审计 |
元/年/生 |
6500 |
16 |
现代物流管理 |
元/年/生 |
6500 |
17 |
商务管理 |
元/年/生 |
6000 |
18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元/年/生 |
6000 |
19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元/年/生 |
6000 |
20 |
市场营销 |
元/年/生 |
6000 |
2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元/年/生 |
6000 |
22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元/年/生 |
6500 |
23 |
旅游管理 |
元/年/生 |
5600 |
2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元/年/生 |
6000 |
25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元/年/生 |
6500 |
26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元/年/生 |
5600 |
27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元/年/生 |
7500 |
28 |
空中乘务 |
元/年/生 |
7500 |
29 |
软件技术 |
元/年/生 |
7000 |
30 |
大数据技术 |
元/年/生 |
7000 |
31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元/年/生 |
7000 |
3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元/年/生 |
6000 |
33 |
国际金融 |
元/年/生 |
6500 |
34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元/年/生 |
6000 |
35 |
金融科技应用 |
元/年/生 |
6000 |
36 |
财富管理 |
元/年/生 |
6000 |
37 |
动漫制作技术 |
元/年/生 |
7000 |
38 |
产品艺术设计 |
元/年/生 |
7000 |
39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元/年/生 |
7000 |
4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元/年/生 |
8500 |
41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元/年/生 |
6500 |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备案标准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一)大学路校区东校园公寓楼:1000元/生/学年;
(二)大学路校区西校园公寓楼:1000元/生/学年;
(三)东盟校区公寓楼:1350元/生/学年(6人/间)、1400元/生/学年(4人/间)。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18元/人(2025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88元/人(仅供参考,按实际中标价收取体检费);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可查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严格执行。
第二十九条 奖助政策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责任体系。按“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学校对招生公平性、规范性负总责。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牵头的招生工作组,在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指导、招生考试院具体监督,以及2026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牵头单位的统筹组织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单招相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 过程监督。考试的命题、测试以及录取过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规则进行;上级招生考试主管单位对投档录取动态监控。
第三十二条 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计划、报考资格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如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