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专升本考试培训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 号)精神,2025年起,全区统一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为更好维护专升本考试招生秩序,确保我校专升本考试改革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培训管理的通知》(桂教办〔2024〕346号)要求,现就加强我校专升本考试培训管理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专升本考试培训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全区统一实施专升本考试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合理流动、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专升本考试工作政策性强,事关我校学生的成长成才,对提高我校人才选拔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校内各单位要从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全局出发,秉持对维护教育公平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专升本考试培训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维护好学校的良好声誉和教育形象,维护好专升本考试招生秩序。
二、坚决杜绝在校内违规开展专升本考试培训
(一)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专升本考试培训
校内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专升本考试培训,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进校进班宣传、设立报名点(联系点)、协助培训管理或提供教室、会议室、办公电话等资源,要采取措施防止社会培训机构冒用学校名义开展专升本违规招生行为。
(二)严禁在校内举办营利性质的专升本考试培训
校内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营利性质的专升本考试考前培训班。
在按计划完成教学内容、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各单位可向学校报备申请专升本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审批通过后可组织学生自愿参加。
开办专升本考试考前培训辅导的单位不得向参加培训的学生违规收费,不得强制要求学生购买指定复习资料。要严格做好培训安全保障工作,认真排查各项风险隐患,确保培训安全有序。
(三)严禁校内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专升本考试培训
校内各单位要严禁本单位教职员工擅自组织专升本考试培训,严禁与社会机构开展涉及专升本考试的任何交流与合作,或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专升本考试辅导活动、推介活动等。
校内各单位要严禁本单位教职员工(或授意在校的学生)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内外串通,向考生收取费用违规承诺录取,或通过“内部指标”“透露试题”等方式进行违规招生。
各单位内凡属于全区专升本考试命题专家库成员、参与《专升本考试大纲与说明》编制和专升本考试命题的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各类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培训辅导活动,一经发现,将以一定形式通报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方面延后考虑。
三、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专升本考试的命题、组考、评卷和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执行,严格规范管理,凡涉及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信息,一律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和考生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将加大对专升本考试招生有关政策的正面宣传解读力度,确保校内学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关切,解疑答惑,凝聚共识。
学校不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编印或售卖考前复习资料。冒用学校名义所组织的一切有偿考前辅导或培训行为,均与学校无关。
校内各单位要教育学生和引导家长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正规渠道了解考试招生信息,积极劝导学生和家长不要相信社会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的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学校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加强本校专升本考试培训的规范管理。同时学校将接受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要求责令整改,并对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侵权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