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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08

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科目考试将于2025110-14共五天进行。请同学们查看考试科目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做好以下事项:

1.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规定课程的考试如学生证丢失,请及时按有关程序提前补办学生证,入座后将证件置于桌面左上方,以备监考人员检查核实。学生要清理好桌面上的物品,非考试用具集中放在教室的物品放置处。

2.考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安排的座位就座,私自调动座位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3.除必要的考试文具外,考生不得将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及其它物品(包括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功能设备)携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者,必须将所带物品放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所带通信工具一律关机,违者一律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4.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5.考生在考试时,不得随便离开考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急需离开考场,必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凡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准再入考场,并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6.考试过程,考场应保持安静。凡遇试卷的印刷、装订问题,考生可举手向教师询问,但不得要求教师解释题意;凡装订成册的试卷不得拆开。

7.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不得拖延。当监考教师宣布考试时间已到,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完考卷后,才能离开座位。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8.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考试专用纸带离考场。

9.凡参加考试不交卷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录,并注明旷考字样,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9.凡有以下行为者,均属作弊,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分:

1)拒不将书包、书籍、笔记等非考试用品存放指定地点;不按指定座位就坐且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动;

2)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手抄材料等带在身边;考试中交头接耳;

3)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手抄材料藏匿于试卷下、课桌内或其它地方;在课桌上或其他地方抄写与考试有关内容;

4)翻看他人试卷答题内容;考试中互相传递、接收纸条;以某种方式示意或校对答案;利用手机等无线通讯或有存储功能设备进行传输考试答案;

5)请他人代考;替他人考试;偷盗试卷;

6)给他人作弊提供便利或直接给他人作弊帮助,受处分与作弊者相同。

10.因违纪、作弊受处分的考生[上述第(1)项除外]其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分记录,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并在其成绩卡中注明作弊字样,受处分决定存入该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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