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2-12-26 点击数:
【结果】: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17.00%,第二年为16.75%,第三年为16.50%。
(文字转载自:http://cacs.mofcom.gov.cn/cacscms/case/ckys?nodeId=53d8a6e26a4d3771016a527d133e024e#2017-08-18)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号: 桂ICP备05005727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